水一,是指古人建地之,各件,如候、地、地形、境、景等因素的合判,以及建中的禁忌的。此起源於上古地定居,形成於朝之,成熟於唐宋,到了明清期到最高。
水大致可分派:一是形()派,另一是理派。前者著重於山川大地的形境的;後者偏重於方位座向五行的用。其中又分有重宅宅之。此的理是建立於古代中人「」的概念上。古人整宇宙是由「」生成,天地未形成之前是一「」,天地乃由「」中之元生成,的上升天,的下降地,的就是二。而水的看法,都是以此二所的「聚」原理而推演的。
根「葬」一的作者郭璞所提到的念,人死後所留的骸骨,是人的凝物,一聚的地方下葬,地相感,受到地中生的影,便可保骨不受到水泉之患,可藉此庇生者。古便有此,如南沿海的百越人,在人去逝之後要葬次,第一次埋葬等若干年後,腐土之後,再出其骨洗入「金塔」的陶缸,然後吉日吉地再葬。俗,古人安居下葬必定一「藏聚」的地方。保存祖先的骨的俗,普遍存在於各民族之,接促了堪水的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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