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法。五端。
八法已於前,五有聚散、完缺、、深、交、、重、厚薄、寒和之不同。干支俱有力,克物窠。
精神健聚,喜吉神,忌凶煞。亦要佐,吉神而。
刑而不散,宜凶煞,忌吉神。
金木水火土俱全序完。
五行欠一以待足缺。
如甲戌丙寅之,有合有生,局於一象,于一方。柱中若激昂藏之,如此不一富翁而已。即有用,亦尸位素餐。如柱中土太重,略官即。仿此。
如土入酉寅、木乙巳、金到辰亥、水向卯戌、火居丑申。而不能固。仿此。
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。
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之例。
如辛酉乙卯,大概凶甚。若己未己丑,有籍,反吉。如依,又看主弱,主弱鬼象,弱象。
交如丁巳辛亥,丙戌己丑,庚辰癸未之。仍分何者旺而言。
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,亦有生旺,引用其不得。
引用其得,生源仍有精神,通三合之,或通六合。
如木之本象化象,入金,又非天之。
重如木象逢寅卯,乃本象地支之。
薄如木象逢自家死之地面,仍非天之。
厚如木象逢墓生之地,或得天,或他干助之。
寒如木枯火散,金寒水冷土。天干休囚,地支死之。
和有合有生,有情有助,有官帝旺,休死。
或有旺相之神扶助,或天前後,有而盛。乃物依藉堤防者,不久而。
有而衰,乃根本不。仍未得,亦不足。又生扶,此等物,何可言。
有衰而久不得天,又死。有暗干相生,引生旺之。
有旺非,始焰,通舒自若。收藏,去竟依靠。易於散漫,盛意源。殊乏生,乘。
有嫩易催。方之,人皆以旺相之象。中若逢,厚之克者,凶不可言。
有耐。去候俱曰休,又云成功者退。殊不知,忽被旺,生意,返,愈耐寒。即休。化他象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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